根据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、国家卫健委《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、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医发〔2018〕19号)的要求,现对拟登记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向灌南县行政审批局以来信、来电及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,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法定节假日顺延),自公布之日算起。
公示期间情况反映受理单位:灌南县行政审批局,联系电话:0518-83289332。
拟登记医疗机构设置单位(个人):灌南博美口腔有限公司;
拟登记医疗机构名称:灌南博美口腔诊所;
拟登记医疗机构地址: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嘉泰御景城32幢单元108室;
拟设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: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独资);
拟登记医疗机构类别:口腔诊所;
拟登记医疗机构经营性质:营利性;
拟登记医疗机构诊疗科目:口腔科**
拟登记医疗机构服务对象:社会;
拟登记医疗机构床位(牙椅):0(2)张;
拟登记医疗机构注册资金:100万元。
灌南县行政审批局
2020年1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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