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灌南县妇幼保健院餐厅的供餐服务,经灌南县妇幼保健院迁改扩建项目部研究决定,拟对灌南县妇幼保健院(新院区)餐厅进行对外公开招标,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灌南县妇幼保健院(新院区)内病员餐厅、职工餐厅经营项目。
二、项目地点:位于灌河路南侧、扬州北路东侧,一层:大厅2个、操作室4间;二层:独立房间7个。
三、服务群体说明:现有职工300人,实际开设床位120张,三年内职工可达400人左右,实际开设床位达160张。
四、餐厅经营范围:
1、病员餐厅:面向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米、面主食,各种菜肴、风味小吃、月子餐,不得经营烟酒(含自带)。所有经营项目需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核批准。
2、职工餐厅:面向院内职工、保卫、保洁人员、进修人员、实习生等提供餐饮服务、兼顾医院部分会议和培训人员的接待服务。
五、报名资格及要求: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大型品牌餐饮公司,注册资金40万元以上。2、具有承接相关单位食堂经营的业绩背景。3、《工商经营许可证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、《企业代码证》、《企业营业执照》、《食品卫生证》及从业人员的《健康证》等经营报批证件齐全,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内。4、具有正在经营餐饮服务三年以上的经历、经营优势明显、实力强(提供服务地点要备案)。5、提供全年无节假日的餐饮营业服务。6、遵纪守法,有良好信誉,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服务态度,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、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及法人有违法犯罪行为等。7、交付投标保证金1万元,报名登记时将开展资格审核;交付投标保证金后,方可参加投标评审,超过规定期限报名或资格审核未通过、未交投标保证金的,将不得参与下一阶段投标评审(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现场退还,中标单位将在签订合同后退还且无息)。8、投标人若有弄虚作假行为者,一经发现,取消投标资格,并没收投标保证金。9、投标人应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,装修、灶具、餐具、桌具等满足营业要求及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。10、报名时需提供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要求证明材料。
六、年限:承包期限为5年
七、评标方法:符合条件者,投标最高价中标。
八、最低投标报价: 3万元/年(含房屋出租费)。
九、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,18个月后无不良行为及合同履行良好后退还(无息)。
十、报名时间及地点:2018年10月10日8:00 -17日17:30;灌南县妇幼保健院迁改扩建项目指挥部。
十一、报名费用:200元/家。
十二、开标时间及地点:2018年10月18日上午9:00;灌南县妇幼保健院迁改扩建项目指挥部。
十三、联系人:李延宇;电话:15261383127。
灌南县妇幼保健院
2018年10月09日